胡锦涛强调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意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21: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九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今天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团结。 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今天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胡锦涛在开班式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胡锦涛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胡锦涛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席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曾庆红主持开班式。 参加这次研讨班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相关专题: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