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13道教育禁令违规将丢乌纱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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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03:16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19日电记者19日从此间召开的山西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规范这个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山西省教育厅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出禁令,涉及招生、教学、教材用书、收费、师德等13个方面,严重违规学校校长将丢“乌纱帽”。 招生禁令:不得拒收农民工子女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必须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应由学校接受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小学、初中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安排,小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测试、测验确定学生入学资格、或划定其它限制条件;初中招生实行小学毕业即直接入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选拔性考试,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范围招生。 收费禁令:不得收取赞助费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行为,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中的民办班”,严禁搞“一校两制”。不得招收“择校生”或“变相择校生”,不得收取赞助费。 师德禁令:严禁教师经商办班 杜绝任何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及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到校就学的权利,更不得将学生驱赶出学校;严禁小学、初中教师工作日在各种辅导班上课,严禁小学、初中学校领导和教师经商、外出办班,严禁教师对本校、本班学生实行有偿补课。 山西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对严重违反这些禁令,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和个人,要按《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撤销教师资格、免除校长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