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构建公共“阳光财政” 一年节约资金2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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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07:5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翟志清、通讯员秦叙常、伍晓峰报道:来凤县推进财政四项改革,构建公共“阳光财政”,收到较好效果。 自2002年起,来凤取消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政策,严格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形成了规范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随后,该县又先后对县直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并将部门预算向乡镇延伸。去年10月,县财政首
去年,来凤政府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245万元,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和财政专户管理率均达100%,新增对乡镇转移支付150万元,县财政调度拨付用于扶贫、天保、国债、社保等各类专款6000多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