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药品生产“零报告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0:49 桂龙新闻网 | ||||||||
从2004年7月1日开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启动药品生产企业停产情况“零报告制度”。自此,各市药监局在每周一的中午12时前,将上周企业停产情况及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报告,以加强并延伸对未通过GMP认证而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据统计,我区有7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通过GMP认证,根据
然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停了之,而是采取严密的措施,加强并延伸对停产企业的监管。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金秀梅 作者:王燕 许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