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生活电价今起上调4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3:13 今晚报 | ||||||||
本报讯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由0.41元调整为0.45元,上调0.04元。调整后的价格自2005年2月20日起执行。 具体收费办法是: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从2月20日起新购买的电量全部按调整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