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化解昆玉河建桥之争需要更多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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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5:17 新京报 | ||||||||
春已至,天还寒,冰雪覆盖下的昆玉河冰尚未消融。 不过,昆玉河上并不寂寞,一场争论正在展开。 在万柳地区两公里距离内、已经有了两座桥的昆玉河,要不要再建两座桥,政府和附近小区的业主之间出现了不少的争议。
业主认为,如果修桥,势必破坏沿河景观,建成后的滚滚车流还将影响小区的安宁、居民安全,从而导致住宅贬值。政府部门也理由十足:修桥是好事,能方便业主出行、改善交通状况,只是“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反对”。 好事何以被反对?在政府部门看来,再建两座桥是为较大范围的城市交通计,因为“万柳地区的居住密度越来越大,周边居民区增多,周边四环和三环有很大交通压力,有必要对车辆分流”,但周边社区的居民考虑更多的则是自己的居住环境。 政府部门出于公共利益计划建桥并无不妥,而周边业主保护自己舒适的居住权利也无可厚非。那么,公共利益是否可能要损害局部利益?能不能寻求把必然的损害降到最低?该以怎样的方式对这种损害进行补偿?———当矛盾出现,化解矛盾的最有效方式无疑就是公开、透明、解释、博弈、谈判、妥协,最终寻求一个双方认可的平衡点。 然而,遗憾的是,昆玉河该不该建桥,业主一方的意见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要建桥的消息,据称是业主“从规划部门熟人处打探到的”,并没有通过正常的程序;规划部门举办过几次论证会,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但是没有业主参加;业主们提出举行听证会,也一直没有得到答复。而且,据了解,规划部门目前并未制定听证的程序和制度———举行听证看来有难度。 这次业主维权“不是一家一户,更是拓展至一个区域”,因而他们维权所凸显的问题也更引入关注和令人思考———“公共利益”该如何界定,业主利益是不是公共利益,规划信息该不该公布,规划在讨论研究阶段是不是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举行听证会的要求为什么不能满足,等等。 “宜居城市”已经成为北京市的发展目标之一。这里的“宜居”,很容易仅仅理解为城市环境的舒适和自然风景的优美,然而,事实上,除了自然环境,规则至上、各种权利受尊重的人文和法治环境也是“宜居”的应有之义。实现自然环境的“宜居”不易,实现社会环境的“宜居”更难。 眼下,建设和治理城市,管理者面对诸多新的课题。 以此次业主维权为例,以发达的互联网为纽带,一家一户很容易就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维权行动,经过网络的广泛争论之后,业主们形成的意见往往更集中、更理性、更有见地,其维权形式也更合法和节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部门能改变传统封闭的、单向的和简单的应对方式,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有效的对话平台让不同利益的声音充分表达,进而通过平等博弈达成共识,那么,这些有表达渠道的声音就不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的导火索。 昆玉河该不该再建桥只是一个缩影,事实上,由规划变更引起的利益冲突早已屡见不鲜,在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未来,这种情况将可能会更多。寻求一种化解之道,不仅仅是应对昆玉河建桥这次维权的权宜之计,更是着眼于长远。 春天来了,昆玉河上的冰雪并没有消融,惟有阳光才能将它们融化。昆玉河上争议的化解,也需要阳光。这种阳光叫做程序透明、民主决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