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千万不要有始无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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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0:23 红网 |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环保风暴”中被“叫停”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已经有26个通过了环保审查,具备了复工所需的环保手续。昨天,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总共30个违法项目中目前还有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和内蒙古的一火电项目的环评报告正在评议中,但环保总局会提高办事效率。另据《法制晚报》报道,30个违法开工项目,最后都接受了行政罚款。一度成为双方矛盾焦点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电站最终被罚款20万元。 当初“环保风暴”闹得沸沸扬扬,如今的结果不过是违法开工的项目交了行政罚款就顺利通过了环保审查,合法复工了。没有复工的“环保总局会提高办事效率”,复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这样的“环保风暴”给人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多少让人感到失望。难怪有网友讥讽环保局“给了钱就办事”。难道违规施工项目缺的都只是一个手续吗? 其实,不论是国家环保总局还是各地方环保局,都存在环境执法过程面临“帽子”、“票子”、“权力”的掣肘,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和效果的问题。问题的根源倒不在于环保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的意愿有多大,也不在于环保部门能否被金钱收买,而在于环保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必然要受到政府的总体发展目标的制约。 就目前而言,发展经济仍然是各级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但是,这种目标经常和环境保护产生一定冲突。开工建设的项目能够带来看得见的经济利益,而环境保护则不能带来近在眼前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有决策权的政府官员往往会拍板支持项目建设。这种决策出于利益驱动和政绩考核等方面的考虑,是政府总体意志和目标的反映。 在这种情况下,寄希望于环保部门坚持原则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环境评议成了走过场的形式,手续不全的补办一下手续,接受行政罚款,就算“整改”过关了。虽然环保总局这次采取的措施不同寻常,主动将违规项目名单公之于众,得到了舆论的大力支持,但是这种支持并不能抵消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媒体舆论对公共权力的影响毕竟有限。 因此,在目前条件下解决环保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政府调整其施政目标和执政理念。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是一个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能把经济发展看作“惟我独尊”、至高无上的目标,而是要追求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不能以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为代价。现在,国家领导人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其中就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愿这种理念能够体现在各级政府的施政措施中。(稿源:红网)(作者:莫林浩)(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