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将设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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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2:09 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张旭东)记者2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为筹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将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 《通知》指出,为规范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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