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五条禁令严管经济适用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8:11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刚)记者近日了解到,自治区去年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五条禁令”,有力地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行为,把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了需要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据了解,2004年全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16万平方米,竣工9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3亿元,改善了1.3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自1999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930.0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
82.27亿元。几年来,我区先后竣工经济适用住房601.2万平方米,共完成投资51.9亿元,相继建成了银川市高台寺小区、唐槐园小区,灵武市振兴小区,石嘴山市梅园小区,吴忠市朝阳小区,中卫市世纪花园小区等一批功能质量好、价格低廉、环境优美、综合设施配套齐全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然而,也存在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通过各种关系抢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一些住户甚至将经济适用住房囤积后销售,以获取暴利。

  为此,自治区建设厅根据国家和我区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了“五条禁令”:不准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坚持公开、透明,不准暗箱操作;单位集资建房一律不准对外销售;购买未满两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准上市销售;不准套购转卖经济适用住房,从中渔利。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