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执法队10万元私了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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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8: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重庆讯1月31日凌晨4时许,云南省富源县后所镇庆云村村民吴正昌被几个穿警察制服的人带走。当日7时,庆云村委会治安主任敖成富来到吴正昌家,告诉其妻肖小娣“吴正昌跳车摔死了”。2月2日,后所镇国土资源执法队与死者家属签署了一份《经济补偿协议书》,以10多万元“私了”此事。 1月31日凌晨4时许,尚在睡觉的吴正昌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门开后,几个穿警
对于吴正昌的死因,后所镇国土资源执法队的答复是:“跳车摔死的”。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吴正昌“摔死”的地点位于距他家住处约500米远的地方,吴“摔伤”后,参与矿山整顿治理的有关人员并未及时通知其家属,而是把他拉到富源县医院后,才通知了他的家人,可等到其家属赶到医院时,吴已经死亡了。 据吴正昌的三哥吴正起称,吴正昌无论如何也不会跳车。首先,自从去年被镇国土资源执法队抓去关了半个月对此,执法队的说法不叫“关”而叫“培训学习”,罚了1万元的款后,吴正昌就没有私挖滥采了。其次,吴正昌从家里被带走时,双手是被反绑的,一个双手被反绑的人怎么可以撬开警车的门跳车呢?再说,警车里怎么就吴正昌一个人呢?吴正昌撬警车门发出声响竟然没有人听到?吴正起说,吴正昌死后,他的尸体只是背部有擦伤,如果真是从车上跳下的话,手脚或颈部等部位难免会受伤。 2月2日,后所镇国土资源执法队与死者家属签署了一份《经济补偿协议书》,以105000元“私了”此事。该协议书上写道:在1月31日凌晨的执法过程中,吴正昌“因故”死于县人民医院。但是,据吴正起讲,为了弄清弟弟的死因,他曾多次到富源县公安局去索要其尸检报告,但公安局一直不给他们。(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