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定国家公务员被投诉五次将直接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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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9:5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新桥 罗一萌) 在19日召开的武汉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武汉市新出台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国家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暂行规定》正式亮相,公务员5次遭投诉即“下课”。 据介绍,公务员出现以下五种行为的都可被投诉: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消极抵触;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故意刁难企业、公民
按照规定,受理投诉的机关或部门必须在接到当事人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公务员被有效投诉累计达5次且经查实,符合辞退条件的,予以辞退。虽然未被投诉,但通过检查、暗访、新闻媒体曝光或信访等其他途径被发现且查实,视同被有效投诉。对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企业撤资、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等恶劣影响的,直接予以辞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