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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立法禁止胎儿性别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9:59 光明网

  李丽静

  为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河南省将立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现状:草案目前正在审核途中

  河南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个别地区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偏高,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针对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河南省有关部门起草了《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草案)》,已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审核,2月28日前先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经过法定程序对外公布。

  规定: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

  《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草案)》规定,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应当在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鉴定。实施机构应当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及时通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鼓励:举报者可能获千元奖励

  为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对举报内容属实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一次性给予1000元以上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新闻背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升高到119.92,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上升了8.5个百分点,严重偏离了正常值。

  新闻链接

  湖南禁止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据《湖南日报》报道,记者2月17日从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根据省政府立法计划,省政府法制办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反复修改后制定的《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向社会发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样被禁止的还有向市民零售堕胎药等终止妊娠药物。

  江苏相关草案3月上报省人大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看,该省男女性别比例为116:100,而正常的比例应该是103:100。导致比例失调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B超的不当使用,很多孕妇利用B超技术断定妊娠儿性别后便终止妊娠。虽然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文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但并未规定对违规操作者应给予何种处罚,所以选生婴儿屡禁不止。目前江苏省计生委已着手制定了相关规定的草案,并将在今年3月上报省人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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