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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总公司3电站均领20万最高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30个违法开工项目,最后都接受了行政罚款。”昨天上午,环保总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据他透露,一度成为双方矛盾焦点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电站最终被罚款20万元。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表示,对那些试图绕过环评程序、蒙混过关的污染违法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能留下环境隐患。年初,违法开工项目都收到了“
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对于处罚内容,环保总局表示将择机公布。

  记者昨天从环保总局获悉,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具体数额不等。但长江三峡总公司承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3个电站的罚款数额最高,分别被罚款20万元。据了解,20万元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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