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决定:社区卫生服务将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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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1: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将在未来几年构建全国中上水平城乡卫生体系 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已经出台。未来几年,我省将形成更加完善的卫生体系,使卫生事业和卫生工作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中上水平。
三级网络全覆盖 据介绍,全省将建立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建立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个层次的服务体系;农村建立以县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等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部分医院要重组 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实行县办县管,院长公开选聘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其他人员实行聘用制,职工养老、医疗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到2010年,全省农村将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重组城市卫生资源,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调整组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部分诊所组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服务有补助 对直接从事艾滋病、鼠疫、霍乱、血吸虫病、麻风、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岗位补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将进行补助,按服务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5元的标准执行。村卫生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所服务人口每年不低于0.5元标准执行。 社区卫生入医保 对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省还将筹建“四川省名医馆”,打造“精品中医院”。(完)(记者 张元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