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必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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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1: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荣)这几天正是学生报名入校的日子。为切实做好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公告,将我省境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及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等进行了公示。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重申,凡未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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