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车私用”哈政协委呼吁公车贴醒目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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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3:43 东北新闻网 | ||||||||
目前,社会上一些人滥用职权,个人办私事使用公务车的现象日趋普遍,广大百姓对此深恶痛绝,这涉及的不但是为政不廉的问题,也是涉及执政党形象好坏的问题。为此,哈市政协委员鲍功民呼吁,在公务车上贴醒目标识,有利于社会监督“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哈市政协委员、哈市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工作处高级经济师鲍功民在多年的生活中发现,社会上公务车私用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利用公务车接送亲友和子女,有的假期乘公务
“公车私用”这一社会痼疾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近年来,“车改”的呼声越来越大,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开始了“车改”,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哈市还没有进行“车改”。对此,鲍功民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有关部门做出规定,单位公车必须在风挡玻璃上粘贴醒目的“公务车”标识,在标识的反面写上“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擅自用于私人事务”的字样,以便让公车私用、公务员酒后驾车等违纪行为受到更直观的监督,使其时刻置身于群众监督的视线之内,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号召广大市民进行监督。(黑龙江晨报)[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