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民间机构买矫正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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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14 新京报 | ||||||||
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成立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通讯员王岚)昨日,东城区司法局挂牌成立“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作为北京市首家区级社区矫正机构,该中心当天下午与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委托惠泽人负责开展该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工作。
昨日,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介绍,政府出资向民间机构购买专业服务,开展专业心理矫正,这在北京尚属首创。 据东城区司法局局长杜鹃介绍,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属于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团体,以“政府出资,团体运作,面向社会招聘,购买专业服务,实行资源共享”为模式,面向东城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回归社会辅导、心理矫正、教育培训、临时救助和项目研究与开发等工作。 惠泽人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翟雁告诉记者,为做好这项工作,惠泽人聘请了5名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和2名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同时招募心理工作志愿者,开展心理矫正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