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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闯红灯罚款200元 保定五禁令管理公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26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 (记者张娜)日前,保定市纪检委、监察局、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机关公务用车的五条禁令》,对公务用车存在的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安装使用警灯、报警器等行为发出严令,闯红灯罚款200元,超速行驶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五条禁令规定:一是严禁酒后驾车。凡是酒后驾车的,扣驾驶证一个月,罚款500元;醉酒后驾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2000元。二是严禁闯红灯、超速
行驶。凡闯红灯的,罚款200元;超速行驶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三是严禁随意安装、使用警灯和警报器。随意安装使用者,罚款500元。四是严禁使用假牌假证,违者罚款1000元,并由公安交通部门收缴假牌假证,扣留机动车。五是严禁驾驶报废车上路,违者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务用车凡有违反上述五条禁令的,除接受以上相应的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凡因违反禁令引发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从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由违法驾驶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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