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滇甘等省市率先试点国家出台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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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30 济南日报 | ||||||||
2004年初,国家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这一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妇年满60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这个制度已经率先在重庆、云南、甘肃等中西部地区试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我国部分省市试点工作开展后,使农村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而且逐步扭转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旧观念。
“国家给我们的奖励 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国家给我们的奖励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我养了四个儿子,说好了一个月给几元钱,左要一次右要一次也要不上。比不上人家只生一个的,60岁以后每年还能领600元。还是党的政策好,计划生育好。”记者在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市之一的山西省晋中市采访时,一位老人这样说。 2004年,山西省晋中市作为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市,为3721名年满60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每人每月发放50元奖励扶助金。山西省人口和计生委主任安焕晓告诉记者,除上述奖励之外,山西还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等四类对象发放奖励金。 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共有4.7万农村计生家庭领到奖励金,目前山西已将2005年确定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年”,将有30余万农村计生家庭受惠于这项奖励政策。 “不用担心老了没人养了” 春节刚过,记者来到重庆大足县高坪乡青龙村。这里是市级贫困乡,人均纯收入还不足1200元,“老了以后怎么办”是广大村民最大的担忧。村民周上银惟一的儿子结婚后,随媳妇移民到铜梁县去了,每年也就回来一两次。由于家穷,周上银从小就埋下了病根,今年62岁的他全身是病,与一位同样多病的瘦弱哑妻相依为命。周上银不仅得不到儿子的赡养,还要和几个兄弟一起赡养已90多岁的父母,以后怎么养老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 2004年初,重庆市启动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对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为其养老提供部分保障。截至2004年10月底,全市首批4万多名奖扶对象应获得的奖扶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老了还能得到这样的‘养老钱’。”一提起得到奖扶金,周上银笑得合不拢嘴,“以前都说养儿防老,我看未必。再过两年我的老伴儿也符合政策了,到时我们每月就能领到一百多元,这可是我们每月开支的一多半,基本不用担心老了没人养了。” (据新华社重庆2月21日电 记者 朱薇 朱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