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人大代表数量应减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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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5:05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21日电据香港文汇报发自北京的消息,内地专家建议全国人大会议应由现在的每年一次改为两次,而会期应增至40天,即每次20天;同时,将三千名左右的全国人大代表数减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却要由现在的约160名增至300-400名左右。 会期过短会导致草率立法
提出这份建议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林研究员。李林表示,全国人大的会期制度应当有所改变:一是开会次数应改为每年两次,即春秋各一次;二是开会时间应增加到40天,即春秋各20天。 李林认为,若会期时间过短,立法者没有足够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来不及认真仔细研究、分析和讨论法案,不能人人畅所欲言,而匆匆付诸表决,或者通过或者否定,往往会导致草率立法。 代表可支配时间不足三分钟 据各国议会联盟不久前对48个国家的统计,中国的会期(今年为九天半)是时间最短的国家之一,若再考虑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数量,每名代表每次会期实际可以支配的平均时间大约只有不到3分钟。 李林指出,人大代表用这人均不到3分钟时间在全体大会上发表意见、参加讨论、审议法案、提出质询和询问、实施表决等,是远远不够的。 减少代表数量提高立法效率 李林还指出,应考虑适当减少全国人大代表的数量,如从现有基础上减少50%%,保留在1500名左右。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却要增加,应与全国人大代表保持在5:1或4:1的比例,由现在的约160增至300-400人左右。这既能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也是发扬立法民主、提高立法效率、降低立法成本的主要表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