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受贿1400万余元贪污近200万元成都龙泉驿巨贪一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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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6:33 重庆晚报 | ||||||||
据天府早报今日消息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委常委、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为个人炒股,索贿受贿1400万余元,贪污近200万元。昨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朱福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福忠还兼任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公诉机关指控,朱利用职务之便,自1998年至2004年1月索要和非法收受现金12笔,共计1313.8万余元,并采用虚假
法院经审理认定,朱在此案中索贿9笔,合计1344万元,其中7笔都在百万元以上,受贿4笔,合计69.8万元,索贿、受贿金额总计1413.8万余元;采用虚假收据平账等手段,套取该镇财政公款2笔共197万元;挪用公款25.05万元。朱将获取的赃款主要用于其个人炒股和集资、供他人开支等,而且大量赃款未被追回,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其情节特别严重,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朱福忠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