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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实施有关建设规定 新建住宅须配车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7:40 东方网-文汇报

      通讯员马颖王佳佳报道

      本报杭州2月21日专电《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已获杭州市政府通过并开始实施。这项规定对杭州小区车位配置设立了相关的标准。

      《规定》要求,杭州市社区应按建筑面积3-3.6平方米/户标准配置自行车库,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按每百户建筑面积30平方米标准集中设置。同时,对于住宅区汽车位配置也设立了硬杠:户型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1车位/户,100至149平方米的,不少于0.7车
位/每户,80至100平方米的,不少于0.5车位/每户。住宅区停车泊位配置标准的10%将作为临时公共停车泊位,不能出租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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