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业主首次纳入评选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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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8:18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前后召开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主任华建敏21日出席推荐评选工作会议并讲话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求真务实,切实做好表彰大会各项筹备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国务院将于“五一”前后召开大会表彰300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21日说,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这次评选把私营企业主纳入了推荐评选范围。 张俊九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会议上说,受表彰的私营企业主主要从中央统战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2004年在全国非公经济人士中表彰的100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其他省部级劳模中产生。 张俊九要求,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尤其要确保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规定的比例,同时企业负责人比例不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10%。 张俊九强调,司局级(含)以上党政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党政干部不得超过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干部推荐人选的25%。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教人员对待。(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