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银腐败楼”案中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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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8:53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年1月,备受关注的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中银大厦“腐败楼”一案又传续闻:已被判刑的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叶征、分行基建办主任陈传信被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提起公诉。司法界有关人士称,如果指控罪名成立,叶陈两人将会因漏罪再次被判刑。 据鹿城区检察院最新查明,1995年6月投资数千万元的中银大厦开始施工后,时任中国
时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基建房改办主任的陈传信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银大厦的建设过程中,没有对工程支付款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没有配备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下,向上级建议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致使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超进度支付工程款达1162万元,且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 鹿城区检察院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叶征等二人都是带罪之身,如果这项罪名成立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增加3至7年的徒刑。” 对于“失职罪”的指控,叶征说中银大厦建造不归他主管,中银大厦出了这么大的问题,他顶多只能表示“遗憾”。中银大厦建造是否真的像叶征所说的那样不插手?叶征过去的一位部下告诉记者,中银大厦工程的大小事情都务必由叶征拍板,但他从不在批复上签字,全部让手下人“代劳”。目的是日后万一东窗事发,好让别人做他的替罪羔羊。(张和平黄晨)(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