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建设公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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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13 黑龙江日报 | ||||||||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园是社会公益事业,在保证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建设公园。 据这位负责人说,今后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公园建设步伐。鼓励企业、事业、公民及其他社会团体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
此外,各地建设和园林主管部门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将社会公益性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费用列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对于免费开放的公园绿地,要落实专项资金,保证公园绿地的维护管理经费,确保公园绿地维护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