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撰文探讨:1954年宪法的局限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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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24 光明网 | ||||||||
韩大元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上说,1954年制定的宪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在宪法理念上,制宪者们没有突出宪法的法律属性,片面强调政治正当性与需求的意义,存在宪法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价值倾向。在宪法模式的选择上,不适当地强调了苏联宪法模式的借鉴意义,对其他宪法模式中的合理因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宪法运行机制上,没有从制度层面上建立有效地预防与解决违宪的制度。在宪法实施过程中没有处理好执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毛泽东等领导人在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结束时,在决策和工作中开始脱离五四宪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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