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国道江东公路收费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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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紧邻厦漳高速公路漳州收费站的国道漳州江东收费所存留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在刚刚结束的漳州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漳州市政协委员、民建漳州市委会的陈少青、黄兆娟等人,提交了《关于撤销江东公路通行费收费所的建议》。
漳州江东公路通行费收费所(以下简称“江东收费所”),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入口300米处,距角美镇13公里,设立于1992年。源于1984年国务院“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决定,1999年江东收费所连同同安等5个国道收费所划归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公路通行费的收入作为省财政补贴用于支持其改组上市。 近几年,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扩大,江东收费所的征费量不断减少,从高速公路通车前的日均通行费25万元以上,到现在日均通行费不足8万元,筹资能力不断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漳厦泉城市联盟形成,江东收费所的存在已严重制约漳州市芗城、龙文两区的经济发展,限制了市区东扩步伐,影响了漳州市关于工业立市、开放强市的战略实施。 另外,国道江东收费所设置间距不合法规。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同安收费所距江东收费所48.9公里,江东收费所距木棉收费所27.5公里,3个所间距的设立违反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尽管3个所的设立是在法规出台之前,但过密的收费所是社会、百姓难以承受和接受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