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六成气象站因探测设施和环境受到破坏而迁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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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0: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二月二十一日电 (陈建杨绮薇)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气象局获悉,就在最近广东气象灾害对经济建设影响日重,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之际,广东省内六成气象站正因探测设施和环境受到破坏而被迫迁移。 去年以来,广东气象灾害频仍。去年夏季高温破历史纪录,又遭遇四十年一遇的干旱,珠江三角洲灰霾天气愈演愈烈,气象正成为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课题。
然而,近几年来,随着广东城市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迅猛发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遭受破坏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广东省八十六个气象站(含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中,其探测环境受破坏而被迫迁移的气象站高达五十多个,占全省地面气象站总站数的六成二。观测场的被迫迁移,严重影响了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连续性。气象探测环境屡遭破坏,已无法保证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了气象预报的准确性,直接制约了气象防灾减灾的能力提高和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提高。 近日,广东省气象局和广东省建设厅联合发文,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审批程序。建设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或审批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项目时,应充分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沟通,并事先征得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气象观测台站迁移的各项审批程序,决不能越权审批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气象探空站等国家级气象观测站的迁移。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