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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1:0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2月22日消息(记者田彤)2月21日,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今年起,沈阳市将推行劳动者就业准入制度。应聘者的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不具备职业资格不得上岗,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怀揣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人员中优先录用。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将被要求责令纠正并给予处罚。

  据记者了解,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题专业和其它高中等职业学校中的省级、国家级示范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认定,毕业生在拿到学历证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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