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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1:09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2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凡是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 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即使是从事个体工商经 营的业户,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据介绍,从今年起,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技
术工人上岗的必要条件,而企业 也必须为一线职工提供专业技能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 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责令纠正并给予处罚。

  据了解,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省级示 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题专业和其它高中等职业学校中的省级、国家级示范 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 部分科目。(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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