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免除边境县市农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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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2:0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昆明2月21日电(记者李自良)云南省政府近日透露,自2005年1月起,云南省25个边境县农业税全部免征。农业税免除后形成的收入缺口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全额补助。
这也是云南省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一项措施。从2005年开始的三年时间里,云南省将实施规模宏大的“兴边富民工程”推进边境县市发展,由各级政府筹资50亿元并吸引社会资本150亿元,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基本解决边境县市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控制毒品和艾滋病蔓延势头。 据介绍,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云南省还将在边境县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药、住房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