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下放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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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4:39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2月22日电 为了规范西宁市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从2005年元月将由市局受理登记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民政部门。 规范收养登记管辖,强化收养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的必然,是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权利的基础。《收养法》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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