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法院挑选陪审员要求大专文凭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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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8:23 四川新闻网 | ||||||||
2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获悉,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院近期将选任35名人民陪审员。据悉,对人民陪审员的要求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公民。此外,陪审员一般需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70周岁,户籍所在地至少要经常居住在锦江区内。此外,凡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均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锦江区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名额拟定为35名。原则上是按照锦江区常住人口数量和街道数量予以确定,并考虑了该院审理案件的数量、种类,上级法院从基层法院调用人民陪审员的需要,以及五年间人民陪审员可能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数量变化等因素。 据悉,锦江区法院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将经过公告、报名、审核、公示、提请任命、公布五道程序,层层把关。对于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将由该院院长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的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后,由该院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同时向社会公布。 据悉,锦江区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工作将从3月4日起到3月10日止,报名点分别设在锦江区法院政治处和锦江区司法局。联系电话为84521678和86750140。 锦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