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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被泡楼上居民各赔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2:04 京华时报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家中下水道频被袜子、塑料袋和水泥块等物堵住,乔女士一怒之下将楼上16户居民告上法庭。因无法确定责任归谁,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16户居民共同承担责任各赔偿乔女士200元。

  乔女士家住通州一小区的二层,与楼上16户居民共同使用同一个下水道。2003年7月26日早上,乔女士发现有污水从卫生间的排水口溢出来,家里的地板、木门等全被浸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乔女士家的坐便器拆除后,从下水管道内掏出了大量的袜子、塑料袋、骨头、头发等杂物。2004年3月11日和15日,乔女士家的下水管道又两次堵塞溢水。这次,工作人员从管道内掏出了大量的水泥块等杂物。因无法确定责任归谁,乔女士将楼上的16户居民全部告上法庭,索赔1万余元。

  16家住户分别辩解,下水道设计有问题,且管道由17户共用,不是自己的责任,要求追究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责任。

  法院认为,乔女士与16户居民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应共同维护管路的通畅,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乔女士家因下水道被堵而污水外溢,与住户的使用不当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无法确认污物的直接来源,也无法确定责任比例,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由包括乔女士在内的17家住户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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