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刊登贬损中国人的文章?”义乌老兵向《读者》索赔1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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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2:17 都市快报 | ||||||||
《读者》打算请律师认真应对 义乌退伍老兵何必会有感于《读者》杂志刊登了“贬损中国人”的文章,一怒之下将这份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告上了法庭。“只要法院受理,我不请律师,靠自己的力量,千里赴甘肃,也要把官司打到最后!”
昨天下午,《读者》杂志社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法院受理,杂志社会积极应对。“这是他的合法权利”,接受记者采访的《读者》责任编辑张滔介绍,像何必会这样以个人名义起诉《读者》的事还是第一次遇到。 中国人比韩国人少什么 这场官司的导火索是今年第4期(总345期)《读者》上署名张宏杰的文章《中国人比韩国人少什么》。 何必会说,该文通篇拿中国人与韩国人比,提出了中国人比韩国人少的一系列观点。文章对韩国的汽车工业、人均国民收入、生活方式甚至保存的古汉文化独特生态等表达了感动之情,尤其对韩国人祭祖敬宗、尊孔孟、背四书五经等表示尊重之意,然后就开始罗列:韩国人干净,中国人脏;韩国人重环保,中国人浪费;韩国人喜欢国产影片,中国人喜欢外国影片;韩国学生守秩序、有爱心,中国学生纪律差、自私;韩国球迷是块铁,中国球迷是盘沙…… “这样的文章太消极了!《读者》杂志为何要刊载这类明显带有倾向性、片面性的文章?如此赞颂韩国人、贬损中国人,意欲何为?真是太过分了!这种比较的方式和结果完全有失公允!” 最让何必会不能忍受的是,文章中居然说,中国人大概是战后韩国开始发达时才接触到韩国的。“如此健忘、荒唐,真不知牺牲在抗美援朝战场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将士的英灵地下有知会作何感想?” 索赔人民币0.1元 何必会形容自己是怀着对《读者》爱与恨交织的复杂心情,为了身为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誉,才拿起法律武器,与《读者》论战的。他愿意通过法律的途径找到一个说话的地方,与《读者》站在法律公正的天平上,当面“说一说”,中国人究竟怎么了?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民族又少了哪些! 2月17日,何必会在义乌通过邮局向《读者》杂志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状告《读者》杂志,要求被告为其不当所作所为进行深刻反省。在诉状中,何必会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0.1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读者》:文章在于分析国民性格 昨天下午,《中国人比韩国人少什么》的责任编辑张滔接受了都市快报记者的独家采访,他郑重表示,由读者推荐,《读者》杂志编辑刊登的这篇文章没有侮辱和贬损国人的意愿。之所以刊发这篇文章,就在于文章揭示了我们国民性中的劣根性。 “这篇文章是经过我们编辑加工的,取材于张宏杰的同名著作,只有短短3000字左右”,张滔介绍,在选编文章时,就已经删除了很多过激的言论,只阐述一些事实,表达的观点比较温和。 作为一名在《读者》供职十几年的资深编辑,张滔在从业生涯中是第一次遇到读者状告《读者》的事情,在对这种做法表示惊讶的同时,他认为这也是对方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张滔说,自己和何必会之前没有进行过交流,“读者对文章有意见,一般都会来信指出,作者也会有一定回应,但就这篇文章,杂志还没有收到批评的信件。至于用起诉这种激烈方式,更是少见。”负责《读者》通联工作的有关人士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同时介绍,如果法院立案审理,杂志社方面会聘请律师,积极应对。 (金华日报记者李艳记者魏孔明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