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沉渔船赔113万元 台州调解最大海事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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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2:18 都市快报 | ||||||||
台州海事局日前调解了一起重大海难事故,其中一当事方赔偿了近113万元,这是该局成立两年多来所协调的最大海事纠纷。 2004年10月15日,椒江大陈岛以西约2.5海里处海域“金茂6”轮与“浙岭渔22408”船相撞,“浙岭渔22408”船沉没,1人被救,2人死亡,3人失踪(已推定死亡)。
事故发生后,台州海事局立即组织海上大搜救,同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对沉没船舶进行打捞、取证,确定事故责任。经过调查小组1个半月的调查取证,2004年11月30日事故原因被查明,判明责任,报浙江海事局同意结案。 后来,应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申请,台州海事局对这次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根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分别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经过5次协商,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签署水上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由“金茂6”轮向“浙岭渔22408”船死亡的5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8.9637万元,赔偿沉没渔货等财产24万元。 (通讯员占茂鸿林洪记者孙自鸣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