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买房合同下月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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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4: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开发商利用强势地位,在预售合同中单方加入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同时,在商品房的认购环节中,过去由于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在开发商自制的商品房认购合同中,关于定金使用等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含混也引发了不少的歧义和纠纷。以上情况从下月起有望得到彻底改变。昨天,市建委、市工商局宣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正式推出并于3月15日起推行使用。
新版合同细化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开发企业应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上水、下水、电、供暖、燃气以及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幼儿园、学校等其他设施也应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合同还规定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等。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昨天还透露,有关部门还将在近期制订推行《北京市现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机动车车位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其中,《北京市现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初稿已登在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市民可以上网参与讨论。 作者:王军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