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70岁不享受抚恤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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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4:41 重庆晨报 | ||||||||
本报966966报道(见习记者李奇)父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自己为什么没享受到烈士抚恤金?今年70岁的璧山人朱文富对此不解。 当年,其父朱雷龙时任国民革命军上尉连长,在上海抗日战斗中牺牲。去年6月,其父被国家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朱称,但自己却没享受到抚恤金。
对此,璧山县民政局优抚科长袁永民解释,国务院明确规定:烈士子女在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抚恤金,而朱已70多岁,且有子女赡养,因此不予经济抚恤。但袁同时表示,朱有一定“政治待遇”,在节日时,有关人员会上门慰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