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立12重点红色旅游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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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4: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 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这表 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要实现六大目标:加快红色旅游发展,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培育形成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 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包括以韶山、井冈山和瑞金为中心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以滇北、川西为中心的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以鄂豫皖交界地域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旅游区;以渝中、川东北为重点的川陕渝红色旅游区等。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