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新殡葬行业行为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殡葬经营活动不能强买强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5:28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康欣报道今后,辽阳殡仪馆将有低价骨灰盒出售,这是经辽阳市殡葬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已正式实施的辽阳市殡葬行业行为规范中规定的。辽阳市所有从事殡葬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规范中要求,殡葬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明码实价,公开透明。未经批准,禁止超限定经营范围、经营服务及超区运尸;禁止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格位;禁止强买
殡仪馆应有低价骨灰盒,市区级殡仪馆应在300元以下,县级殡仪馆在200元以下,对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应适当减免丧葬费用。经营性公墓要使用省统一印制的安葬证,殡葬设备用品生产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销售的丧葬设施、用品应持有产品合格证。严禁生产销售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符的殡葬设施用品。 殡葬会员单位还将上缴保证金2000元,违反规定者,情节较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书面警告,以简报和通知形式通告全市。情节较重或有消费者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扣罚保证金,并记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