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三个"全覆盖" 由点到面推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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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6:54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牙健红)过去,老百姓羡慕“公家人”,因为他们病了有公家出钱医治。而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使灵活就业的人员也能享受到类似的待遇。目前,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全覆盖和所有参保人群全覆盖。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我区结合广西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了基本政策框架,
几年来,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政策完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单建统筹基金、住院医疗保险等多个医疗保障平台和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目前,全区已有53个统筹地区出台或实施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有65个统筹地区出台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有92个统筹地区共计218.99万人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广西建立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较宽,保障层次较高。此外,全区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基金连续3年收支平衡,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总体上实现双结余,成为全国推行医保工作最顺利的省区之一。 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早在2002年,广西就开始探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对改革前就破产如今又没有单位的退休人员,通过各级政府协调落实参保资金,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对进入破产程序或改制的企业,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制定破产或改制方案,保证退休人员医疗费的落实。目前,我区已为破产企业44662名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72977人办理了医疗保险,使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作者:牙健红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