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叫停“旺旺”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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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7:12 齐鲁晚报 | ||||||||
《中国青年报》报道一直警告人们如果不吃“旺旺”,就会让你一年不旺的“旺旺”产品电视广告片,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7条,传播迷信内容,近日被江苏省工商局紧急“叫停”。 学生家长举报说,新年期间遇到了一件头疼事,孩子天天闹着要吃“旺旺”大礼包,说是不吃“旺旺”就会学习落后,百事不顺,连老师都是这样要求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南京的大卖场内“旺旺”大礼包特别好销。营业员说是“旺旺”集团的广告做得有创意,大家都想图个新年吉祥,谁也不想流年不利,自找麻烦。在商场外,记者随机对一些孩子和家长做了采访,绝大部分孩子认为,吃不吃“旺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一年的运气,影响到家庭幸福和自己的学习成绩。 “旺旺”的广告常常语带威胁地警告消费者:“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家长说,这样的广告手法无非是为了软硬兼施,让消费者别无选择地购买产品。而“旺旺”集团上海总部负责人则向记者解释,“旺旺”的广告宣传,不过是为了博君一笑。 江苏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旺旺”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7条,属于传播迷信内容。孙处长说,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正在部署严厉查处不良广告,他们会对“旺旺”立案调查,叫停“旺旺”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