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外违法一样受处罚 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7:42 水母网

  水母网2月23日讯 近日,一名外籍男子在烟违法,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

  18日凌晨3时许,一名外国男子酒后返回市区某迪厅寻找丢失的钱包时,嫌服务员开门迟了,怒将迪厅的玻璃门踹碎,迪厅随即报警。接警后,芝罘公安分局外事科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将该外国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芝罘区公安分局外事科经过调查取证,认定了该外国男子酒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经过批评教育,外国男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了3200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调查中,外事民警还发现,该外国男子10日起住在芝罘区凤凰台某处,未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外国人短期来华住在亲友家中,本人或留宿人须于24小时内持该外国人的护照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根据该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21日,芝罘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外国男子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记者刘海玲

  通讯员 高红 车金国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