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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表彰农村税费改革先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8: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前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我省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了以“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
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确立了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形成了农民负担的刚性约束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对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确保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农村千家万户,涌现出一批作出积极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省财政厅等50个单位“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建新等205名同志“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努力夺取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胜利,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又讯 因在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优异成绩,本报记者朱桂芳获得“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受到表彰的新闻记者。本报记者朱桂芳荣 登红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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