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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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8:53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这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要实现六大目标: ———加快红色旅游发展,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2004至2007年参加红色旅游人数的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2008至2010年要达到18%左右。 ———培育形成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使其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配套完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其成为产品项目成熟、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项目密切结合、交通连接顺畅、选择性和适应性强,受广大旅游者普遍欢迎的热点旅游线。 ———重点打造100个左右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达到4A级标准。到2007年,争取有5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争取有8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 ———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展示和宣讲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期内普遍得到修缮。 ———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其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04至2007年,以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初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框架;第二阶段为2008至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规划目标,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在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布局中,《纲要》要求围绕八方面内容发展红色旅游,培育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见图表),组织规划三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建设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