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扣出10%学费保证资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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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22 东方早报 | ||||||||
昨天,早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家出台3项新举措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所有去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的学生贷款,本金和利息将由国家代偿;从今年开始,高校学费的10%由国家扣出,实行专款专用,以保证资助资金落实;国家还将对高校5%的特困生,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 自去年9月初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以来,有关金融机构已审批高校贷款学生23.5万人
教育部同时指出,当前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即将开学,河北、内蒙古、甘肃等3个省、自治区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招标工作;一些地区承办银行只落实了部分高校,省会城市以外的高校尤其是地、市属的高校和高职(大专)尚未落实;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虽确定了承办银行,但实质性的贷款发放工作进展缓慢;有些承办金融机构贷款实际发放额较低,远远不能满足家庭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需要。 另据“央视·东方时空”报道,3项新措施出台,首先受益的就是在校贫困生。有关部门统计,今年预计有80万在校贫困生可以获得助学贷款,贷款的金额约为43.3亿元。这样平均算来,一名贫困生一年得到的助学贷款约为5412.5元,大学4年,助学贷款的总额就是21650元。 按照新出台的措施,如果该贫困生毕业后选择到艰苦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那么这2万多块钱以及利息国家将全部承担,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 同时,新政策鼓励学生毕业后选择去艰苦地区工作,也会减轻大城市以及沿海地区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而贫困地区也会因此引来更多人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