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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枪流入山东半岛黑恶势力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24 华夏时报

  中国的“黑枪三角区”据统计,青海省公安机关在10年时间内共抓获涉枪犯罪嫌疑人200余人,缴获各类枪支及零部件万余件,制枪工具千余个,捣毁制枪窝点60多处。

  在贩枪黑市中,化隆县出来的枪支最受欢迎,标价很高。中国仅有两个县有缉枪大队,青海省化隆县公安局就下设一个,化隆由于地处偏僻,堪称是中国“黑枪三角区”。

  在缉获的自制手枪中,民间成分占较大比重。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青海省牙曲滩村,几乎家家都有家庭式造枪作坊,民众普遍参与,造枪甚至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枪民”白天种地做农活,到了晚上就进行制枪活动。

  枪支流向东南沿海地区从枪案流线看,是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黑枪流向地不仅是山东省的青岛、烟台、淄博各市,还延伸到江浙、云贵、川藏、东北一带。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在青海只需1000元,而贩运到青岛最高可达15000元。巨大的利润空间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发达地区黑恶势力对枪支这种暴力工具的需求,客观上也刺激了贫困地区造枪。

  青岛市在近两年内流入黑枪200余支,且都把持在黑恶势力和穷凶极恶的不法分子手中,私人大量雇佣保镖,娱乐场所业主豢养打手“看场子”,均需黑枪。

  2003年,青岛发生民警被持枪歹徒打伤的事件;崂山工地经常发生黑帮持枪火拼,枪声不断;从2003年以来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中涉枪案件就有83起。

  调整刑律的客观要求从青海省的枪支流向上看,过去枪支主要贩卖到牧区,供牧人打狼打猎,现在主要贩卖到经济发达地区,流入到黑恶势力当中助纣为虐,随着社会形态变更,涉枪犯罪的概念已和过去有了本质区别,涉枪的目的是行凶作恶,攫取资财,极大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然而,我国对涉枪案件的处罚却没有作出调整,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上。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最高刑期为3年,相对于枪支造成的社会危害不相协调。济南铁路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李江林说,枪支泛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罚性弱,犯罪了进去半年就出来,涉案人根本就不当回事。假如贩枪犯罪起点被判三年,就会有效地控制类似犯罪的发生。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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