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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合格有权退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45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新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将从3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这一消息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2日共同对外发布的。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约定进行了完善,并对具体质量问题做出提示。按照提示要求,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房屋质
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有其他问题的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开发企业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据介绍,商品房预售交易是期房性质的买卖,由于合同的签订早于商品房的建成,因而合同履行过程难免出现不可知因素和不确定性,容易引发各类纠纷。同时,由于开发商自制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对定金使用等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含混,也引发了不少纠纷,亟需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予以同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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