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也要管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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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4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杨然 本报讯除了抓治安,我省基层公安派出所还将兼管消防。记者昨日从消防福建省总队获悉,省公安厅已对此作出新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公安派出所将把辖区内的消防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规定要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统一领导,实行所长负责制,业务上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指导,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和治安民警具体负责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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