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考虑推荐符合条件的私企业主参评全国劳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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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2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工萱 记者许琴)昨天,本报刊登了国务院将在“五一”前后表彰3000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首次把私企业主纳入评选范围的消息。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从2000年开始就有私企业主入选市劳模,目前,已有28名私企业主被评为市劳模。 市劳模每3年评选一次,早在2000年,南京就把私企业主纳入评选范围,在全国领先于
市总工会分管劳模的生产安全部部长赵大春告诉记者,以前,评选劳模偏重于体力劳动者,及国有、集体单位先进人物。现在劳模评选范围宽了很多,评选观念也有了更新。在劳模评选过程中,国有、集体、民营、私企单位的先进模范人物都要平等对待,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激励所有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 赵大春表示,他们会考虑推荐几位符合条件的私企业主参加全国劳模评选。 (编辑 小诠) | ||||||||